《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房一价”的规定落实情况如何呢?近日,记者对市区在售楼盘进行了探访,发现执行情况难如人意,大多数楼盘并没有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
售楼处看不到价目表
在市区一些楼盘的售楼处,记者没有看到公示的商品房价目表。售楼员告诉记者,每套房都有一个价,但价目表都在他们手里,购房者要看哪一套的价格,他们可以找出来,但售楼处并没有把所有房源价格公示出来。
在市区文博路附近一处楼盘记者看到,这里虽然没有挂出明确的商品房价目表,但在售楼人员掌握的资料中,确实标明了每套商品房的精确价格。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楼盘从一开始出售就明确了每套住房的价格,由于新规定是5月1日才开始实施,价目表未及时悬挂出来。
记者了解到,市区还有不少已经开售的楼盘仍然延续着传统“算价”的老办法,并没有采取“一房一价”的方式销售。
成交还得讨价还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商品房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但记者发现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还得讨价还价,否则难以成交。
在一些楼盘售楼部里,一些购房者在看到销售人员提供的价目表后,并不会轻易接受既定价格,都会进行一番讨价还价。对于讨价还价这一现象,接受采访的售楼人员全部表示可以接受,不会被“明码标价”限制,仍然可以打折,至于打多少折需要细谈,一般都有几个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楼员对记者说:“‘明码标价’没有太多实际意义,因为最后的成交价肯定不会是这个标价。如果坚持“明码标价”,肯定会使客源流失。”
在对一些买房市民的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还不了解“明码标价”这件事,还有不少市民对明码标价“不感冒”,认为开发商标出来的价格肯定有水分,最终成交还得讨价还价,能省一点是一点。
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是件好事,但要真正落到实处,解决好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不仅要靠商品房经营者的自觉执行,还有赖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对于“一房一价”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在制订中,这个实施方案将包括住房价格怎样确定、怎样备案等操作性较强的内容。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地市在制订“一房一价”实施方案时,明确规定了住房最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但在执行中却出现了开发商为防止销售期延长,一次性将价格定在一个超出当下市场价的“高位”,导致住房公示价格迅速升高,从而背离该政策控制商品房价格的初衷。“实施方案该定到一个什么尺度,才能在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达到平衡,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我们还在论证中。”这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