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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布"十一五"时期地区发展水平评价结果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5月20日 09:14:50 打印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市级考核方案,全省11个市"十一五"时期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依次为太原、晋城、长治、朔州、阳泉、大同、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忻州。

  11个市发展指数评价结果依次为晋城、长治、朔州、阳泉、运城、临汾、晋中、太原、吕梁、大同、忻州。

  全省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显示,太原市小店区居首,而经济社会发展指数考核评价结果则是孝义市排名第一。

  19日,省政府公布"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全省11市中,根据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太原以90.46分,三项排名位列第一,而在119个县(市、区)排名中,太原市小店区以86.60分居首。

  本次考核结果是根据考核评价办法,在省政府已公布的"十一五"前四年年度考评结果基础上,结合2010年度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对"十一五"时期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和评价。

  山西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评价显示,"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综合指数为121.44%,超出规划目标21.44%。其中,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的规划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综合指数中,经济增长为130.07%、社会发展为127.65%、科技进步方面125.26%、资源环境方面109.28%、人民生活方面105.59%。

  省政府对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和发展指数评价结果综合排名先进的市、县进行表彰,11个市原则上表彰前6名,鉴于2010年阳泉市发生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消表彰资格,决定对晋城、长治、朔州、运城和临汾等5个市进行表彰,授予晋城市、长治市和朔州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市"称号,运城市和临汾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市"称号。

  119个县(市、区)原则上表彰县(市)的前15名,市辖区的前5名。鉴于2010后孝义市发生特种设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取消其表彰资格,决定授予河津市、高平市、柳林县、怀仁县、襄垣县、寿阳县、灵石县、泽州县、山阴县、阳城县、沁源县、古县、清徐县、长子县、沁水县"'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称号,朔州市朔城区、太原市小店区、晋城市城区、阳泉市城区和长治市郊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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