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与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完成股权转让后兰花科创将成为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即大宁煤矿)股权变更问题,在5月27日有了一个初步结果。当日上午,大宁煤矿的最大股东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山西兰花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按照这个框架协议,完成股权转让后,兰花科创将持有大宁煤矿47%的股份,成为大宁煤矿的最大股东,进而实现国有资本对大宁煤矿的绝对控股。
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是泰国万浦集团所有的亚美大陆煤炭公司的子公司,是大宁煤矿目前的最大股东。大宁煤矿目前的股权结构是兰花科创持股36%,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分公司持股8%,万浦集团实际持股56%。按照协议,泰国万浦集团要将其11%的股权转让给兰花集团,兰花科创持股47%,万浦集团持股45%,晋城煤运公司持股8%;股权转让现在执行10%,余下的1%待其他内容完善后完成转让。兰花集团、晋城煤运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国有资本持有的大宁煤矿股权将达到55%,外方实际控股由过去的56%变为45%。
签字仪式在金辇大酒店举行,市长王茂设出席签字仪式,并在签字前会见了参加签字仪式的泰国万浦集团高级顾问汪洁、亚美大陆煤炭公司首席执行官陈学良等。
会见中,王茂设介绍了我市市情和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讲了四点意见:
一是2009年我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有力有序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新上了一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和明显拉动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总投资、年计划投资规模和工程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应对危机的12个政策性文件,继续加大对新型工业、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城镇化发展等资金扶持力度,为迅速扭转经济下滑局面、化解金融危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好于预期,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由煤炭大省向煤炭强省转变”的重大战略决策,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必须服从大局、无条件地贯彻落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晋城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并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保留矿井数量和产能规模排到全省前列,为实现资源大市向资源强市迈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亚美大宁煤矿投产以来运营良好,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人才等方面为提升晋城煤炭产业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亚美大宁作为晋城唯一的中外合资煤矿,自开工建设以来,以先进的技术、现代化管理和安全业绩,为促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在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调整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中外各方股东的股权比例,实现国有资本在大宁煤矿的绝对控股。为适应这一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兰花集团积极与外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终于就股权变更问题初步达成一致。希望各股东继续保持和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把亚美大宁建设好、管理好、推进好,实现双赢发展。
四是通过变更股权、体制转换,亚美大宁煤矿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亚美大宁煤矿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关系,创新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要发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管理优势,不断提升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任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努力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为推动晋城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副市长王树新、市政协副主席王克平、兰花集团董事长贺贵元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见活动和签字仪式。兰花科创公司董事长郝跃洲和亚美大陆煤炭公司首席执行官陈学良代表双方签字。
王树新在讲话中指出,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对亚美大宁今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继续创优环境,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希望三方股东能够按照协议要求,全力推进股权转让,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希望大宁煤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晋城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汪洁表示,亚美大宁煤矿的发展离不开晋城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这次股权转让,看到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这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仅仅是个起步,希望各方股东真诚合作,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
贺贵元在签字仪式上表示,这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解决大宁股权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推进,有利于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也将有利于大宁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希望三方股东能够积极配合,根据协议尽快修改公司章程,合理、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等各项工作,确保股权转让的顺利完成。
大宁煤矿由于历史上的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稀有煤炭资源被外方控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与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不相符的采矿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等有关问题。近几年,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明朗化和山西省矿产资源整顿的深入,大宁煤矿的采矿权和控股权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2008年6月,在第一次收到兰花集团关于大宁煤矿采矿权丢失及外商变相转让亚美大宁股权侵害合法权益的报告后,市政府就召集经委、商务、国土、国资委、司法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肯定了兰花公司的权益主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兰花公司要立即向省国土、商务部门积极反映情况,并责成有关部门协助兰花集团向省有关厅局诉求主张;二是在积极维护权益的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股东之间的纷争在股东层面解决,不能影响到职工情绪和安全生产;三是致函亚美大陆煤炭公司迅速派人就此问题前来商谈;四是认真研究中外法律,依法保护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再次听取了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汇报,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三次专题研究,就维护好亚美大宁的正常生产、依法解决亚美大宁权益归属问题,全力以赴保生产、保增长、保安全、保稳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加快了解决问题的步伐。大宁煤矿的三方股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和艰苦谈判终于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