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山西将在部分市、县级执收单位进行试点,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都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实现财政统一集中收缴。”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副处长郝振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方案框架已出炉,待系统完善后就可执行。
“政府非税收入改由省财政集中收缴,最终目的是取消中间环节,防止中间环节腐败滋生,使非税收入直达财政专户,同时将规范执收单位执收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郝振儒表示。
据了解,近日,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方案》。按照规划,2010年选择部分省级和有条件的市、县级执收单位进行试点,2011年在省级全面推行,市级全面启动试点、大部分县(市)启动试点工作,2012年底将改革推进到全省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3年内在全省全面实行新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将一改过去执收单位既开票又收钱的状况,改为‘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都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实现非税收入开票、收款、管理的彻底分离。”郝振儒表示。
改革后,非税收入将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和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采取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同时,将清理归并现有票据种类,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据悉,纳入改革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经清理整顿后继续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等,不包括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