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作为山西省政府性基金,机场管理建设费的征收期限将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同时被延长的还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延至2020年12月31日。
近日,省财政厅公布《2010年山西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收录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按规定程序批准在我省执行的、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22项,具体为:农网还贷资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机场管理建设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含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电源基地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