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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房产中介管理办法将出台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明月 2010年11月02日 08:24:00 打印

导读: “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也已经成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部分,比如下决心解决阴阳合同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获得通过,很快就会公布。

  近十多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买卖和租赁成为广大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房地产经纪行业——人们常说的“房产中介”也迅速发展壮大。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宋春华近日在“2010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年会”上介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已经超过了100万人,机构有5万余家,并且成长起链家、我爱我家、满堂红等一批知名中介机构。

  据了解,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房地产交易中约有90%以上通过经纪服务促成。我国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只有50%左右是通过经纪服务促成的,少数市场程度发育比较高的城市,也只达到70%,极少的能达到80%。同时,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快速增长期,这都为房产中介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宋春华介绍,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二手房市场已经超过了新建商品房市场。中介行业通过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以及延伸代办贷款等服务,大大方便了房地产交易者,节省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同时,盘活了二手房市场,增加了市场供应量;并为社会创造了上百万个的就业岗位,扩大了就业。

  违规中介扰乱秩序、扭曲价格

  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房产经纪行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人员流动过于频繁。据宋春华介绍,开一家房产中介,现在并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只要有3万元就可以注册,对于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也没有限制性的资格要求。这就导致了房地产经纪队伍鱼龙混杂,机构人员的流失率很高,从业的年限很短。

  其次是无序竞争。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房产中介业务发展主要是靠开店招人的人海战术,大多数业务都是一锤子买卖。有些中介机构为了争夺房源客源,恶意诋毁别的公司,而且采用了压低收费、虚假承诺、恶意阻断他人的房地产交易等恶劣手段进行竞争,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

  此外,不规范的中介行为依然大量存在。“我们这个行业在社会上的总体形象是不够好的,好多出售房源的信息上写‘中介免谈’。”宋春华说。据调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接受的关于经纪方面投诉的案例高达几百起。投诉比较多,不规范的行业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发布虚假广告等招揽客户,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有的参与炒房,扭曲了市场价格。有的在住房租赁代理中偷换概念,违法违规赚取中介费以外的收入。有的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逃税等。

  管理办法已获通过

  “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也已经成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部分,比如下决心解决阴阳合同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获得通过,很快就会公布。

  沈建忠认为,当前必须要加强对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目前100多万从业者,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只有几万人。下一步要加强培训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整顿和管理。

  同时,要从制度上规范中介的经纪活动。如公司制度方面,中介公司应该在门店公示营业执照、收费等情况。如签名制度方面,中介必须在合同上签名,承担相应的责任。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还有告知的义务。如不告知,买房人合同签了以后就有可能过不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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