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9时25分,一辆河南牌照的旅游大巴载着一群“驴友”行至山西晋城境内时,翻下路侧约50米的深沟,酿成15死19伤的惨剧,这是今年以来全国伤亡最大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记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开心游”成“不幸游”
“我赶紧抱紧前面的座位,里面的人咚咚咚往前面砸,砸我,我觉得车落地了,就被撞出来了,眉毛撞在车窗上,胸部磕到了石头上。”在晋城市人民医院,46岁的赵起妮紧闭着青紫的双眼,向记者回忆几个小时前惨剧发生的那一瞬。
她是此次事故中2名危重病人之一,经过及时抢救,神志已经清醒。“原以为下午就能回去了,没想到会这样……”赵起妮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的“驴友”,平时喜欢上当地的户外活动论坛,但彼此之间除了网名并不熟悉。2月21日,网民“平常心”以“开心群”的名义发表的一篇山西户外游的召集帖,将他们聚集在了一起。
“看太行风景,观梯田,赏石头民居……”记者在该网帖上看到,此次户外活动的难度被评价仅为一星,并由经验丰富的网民“先锋时刻”担任领队。据了解,“先锋时刻”实名叫做左晓峰,是经河南省登山协会考核与注册的持证领队之一,但在这起事故中不幸遇难。
每人缴纳了65元含户外保险的费用后,2月25日5时30分,33名“驴友”在河南义马市集合,开始了这次不幸的旅行。驾驶员叫白万光,是三门峡运输公司旅游分公司一名有着16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他在此次事故中受轻伤。
当天凌晨4时,白万光拿着一份从河南义马至河南济源的省内旅游包车合同,经过了公司的例行检查,前往“驴友”们的聚集地。随后,该车从河南义马出发经洛阳孟津上连霍高速到达了河南济源的五龙口旅游区,未经停留,他们就马不停蹄地驶入207国道,赶赴真正的目的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山河镇道宝河村。
据山西省交警部门介绍,道宝河村距离河南省界约6公里。但由于不熟悉路途,他们走错了路。一直向北行至距河南省界约10公里的一处山顶时,才从当地老乡处得知已经多走了5公里,便立即返程下山。当时,他们所在的是一段长达12公里的双向坡路车道,高差在500-600米左右。道路边的交通标志上显示着“限速20公里”、“前方沟深落石,10公里减速慢行”。
9时25分,该车刚超过一辆普桑小轿车后,在下坡时的一个急拐弯处撞飞了路边的防撞墩,翻下深沟。此时,他们已经往回返了2.5公里。公路测速系统保留着该车的最后一个数据是在9时左右,时速为37.04公里。
事故现场条件恶劣 各方积极及时救援
9时27分,普桑小轿车司机看到前方发生的翻车事故后,及时报警求救,紧张的救援工作由此开始。
“10分钟左右,警察就到了。”病床上,52岁的闫均廷由于腰椎骨折不能动弹,提起现场的情况,他在悲痛的同时也庆幸自己得到了及时的救护。
随着交警、消防、武警、医护人员、志愿者陆续赶到,许多伤员得到了及时救助。附近村子的十几位村民闻讯后,也主动赶来参与到救援工作中去。
“现场的条件非常恶劣,一面是山壁,一面是50多米深的深沟。沟里有20多米是垂直的峭壁,下面的30米是缓坡,坡上都是以前修路时扔下来的水泥块,连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那辆车就翻在缓坡下面。”参加现场沟内救援的晋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吴洪海说。
11时25分,第一名抢救出的伤员被送到医院。这是一位年仅8岁的小女孩,目前,伤势被诊断为轻伤。记者了解到,医院接到伤员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救治流程,组织有1名主治医生、2名护士组成的抢救小组重点治疗。
13时40分,包括司机在内的19名生还伤员全部被送至医院。经治疗鉴定,伤员中危重2人,重伤12人,轻伤5人。
经过及时紧急的救援,25日23时,19名伤员的伤情基本平稳。善后处理工作正在开展。
事故调查组即将成立 三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目前,事故原因仍处在调查阶段,但记者调查发现,这起事故中的三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其一,挂着“义马--济源”省内旅游路线牌的河南客车,为何能跨省驶入山西?
三门峡市运输公司负责人称,由驾驶员白万光驾驶的旅游客车在发车时属于省内旅游线路,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省内旅游包车只需营业许可证,不用每次发车时重新发放线路牌。但发车后,由于驾驶员擅自更改旅游线路,实际上已成为省际旅游。相关部门在监管的缺失更值得重视。
其二,盘山公路上用以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防撞墩,为何一撞就飞?
山西省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现场道路边的防撞墩只是“警示墩”,上面是水泥,道路下面是长石板,二者之间没有用来固定的钢筋结构。这种“没根”的防撞墩只能算是“景观式”的摆设,对保障交通安全意义不大。从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来看,盘山公路上的“景观式”防撞墩究竟还有多少?
其三,近年来,“驴友”事故屡屡发生,安全自助游为何难以实现?仅以此次事故中的河南省为例,据河南户外联盟、河南户外救援队等机构调查,自2000年该省户外运动起步以来,参与人群急剧膨胀,出现了领队鱼龙混杂、参与人员无视风险而盲目随队等诸多不安全因素,导致户外事故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统计在案的事故19起,死亡5起;而2011年户外事故上升到27起,死亡6起。
记者在网民“平常心”的网帖中看到,此次活动的“活动须知”中提到,所有参与人员“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其依据是民间户外活动组织自行制定的《绿色营地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无论出现何种结果,发起人和领队不承担任何个人的法律责任。但这种民间规定是否存在法律依据,仍需进一步鉴定。
26日凌晨,由国家安监局、公安部、交通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已进驻山西晋城,即将对此挂牌督办,并要求山西、河南两省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6日上午,记者从事故调查组成立预备会上了解到,由山西、河南两省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将于27日16时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