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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从今年起至2012年,新建4万套公租房

来源:山西青年报 编辑:晴天 2010年08月30日 08:41:09 打印

  8月29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梁晓军在接受《山西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我省将从今年起至2012年,新建4万套公租房。

  继北京、重庆、江苏等省(市)陆续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后,《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于8月27日在省政府常务会上通过,并定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出台,将使公租房这一能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方式,在山西得以实施。

  缓解数十万“夹心层”住房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多年以来,山西已初步形成以商品住房为主体,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多层次、多渠道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据统计,全省每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大约15万人,每年约有60万人由农村转入城市,还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太原市的流动人口约有65万人)。公租房无疑是解决这部分人群住房问题的首选。

  在山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既能增加有效供给,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困难,又可以分流部分购房需求,培育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

  在此情况下,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省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事实上,早在“公租房”这一概念正式提出之前,所谓的“公租房”已经普遍存在了。比如有些企业为员工自建的单身宿舍、一些大中专院校的教师宿舍楼以及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公寓等,都属于公租房概念范畴。

  采取公开招标承建方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公租房的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备受社会关注。其中,谁来修公租房就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以目前搞得如火如荼的重庆公租房为例,其选择的建设主力,就是政府全资持有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重庆地产集团和重庆城投公司。

  但山西在此选择了更加公平的方式,据梁晓军介绍,山西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允许任何房地产企业来介入公租房的修建,但前提是企业能够承受微利的回报。

  至于公租房的用地问题,原则上将采取“需要多少给多少,政府优先保障供应”,梁说。

  据梁透露,按照目前各市上报的情况,我省将从今年起至2012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4万套公租房。如果按照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米测算的话,4万套公租房的建筑面积将达到200万平米。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房屋标准

  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质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供应对象

  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市、县,可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或通过改建、购买、租赁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可优先用于本单位职工。

  资料要求

  向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居委会提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户口本及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暂住证和原户籍证明)以及当地公安部门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用工企业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方式

  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和轮候制度。

  租金水平,由市县政府统筹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居住水平、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年度调整并向社会发布。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可向承租人所在单位通报,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成宇鹏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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