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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焦企将被兼并 七成焦炉要“退休”

来源:山西新闻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3月29日 11:29:22 打印

 

  我省焦炭行业吹响整合号

  不久前,我省出台《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一位参与其中的政府高层人士表示:“我省将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的决心,完成焦炭行业的整合工作。”

  继“2009煤炭资源整合年”后,“2011山西焦炭资源整合年”再次被叫响。由于我省焦炭产量为全国第一,2010年我省焦炭产量占全国比重为21.87%,出口量为全国出口比例的88.03%。所以我省焦炭资源整合,对全国乃至全球焦炭市场的影响,尤显重要。

  ■现状

  企业:每产1吨焦炭就亏100元

  陈跃明是我省长治一家煤化工企业的副总,他所在的企业焦炭年产能为60万吨。

  然而,2010年年底,陈跃明向企业提出了辞职。干了大半辈子的焦化行业,陈跃明有些舍不得。“舍不得也没办法,企业亏损严重,越干越没意思。每生产1吨焦炭就亏损100元,一年我们生产了30万吨焦炭,就亏损了3000万元。”2011年3月24日,陈跃明告诉本报记者,“现在我已经不干了,企业亏损我心里不好受。”

  亏损的压力和产能需求的下降,使得陈跃明所在的企业全年产能释放只有50%。“整个长治地区乃至全省的焦炭企业境况都非常糟糕,焦煤价格的上涨和焦炭产品价格的不振,使得焦炭企业就像刚过门的小媳妇——受着‘夹板气’。”对于企业亏损,陈跃明打了个形象的比喻。

  产1吨焦炭亏100元,使我省多数焦炭企业丧失了发展的持续动力。山西省焦炭协会发布的《2010年山西焦化市场运行状况报告》显示,“由于炼焦煤资源偏紧,焦炭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现象突出,我省焦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受到考验。”

  行业:

  话语权和主动权在丧失

  事实上,上述焦化企业的境况在我省焦炭企业中并非个例。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我省整个焦炭行业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山西省焦炭协会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焦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焦炭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我省2010年焦炭产能释放率仅为52%左右。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焦企对于焦炭价格不再具有主导权。2010年焦炭价格上涨乏力,总体呈低位窄幅震荡格局。

  我省主管焦炭产业的山西省经信委,这样归纳我省焦炭行业面临的窘境:市场需求减少,成本优势丧失,市场占有率下降。

  由于市场占有率高,焦炭产业一直被认为是我省的王牌产业,其对全国的影响力甚至要高于煤炭行业。然而,近年来,随着外省钢企焦炭自给率的提高和独立焦企产量的扩张,我省焦炭的市场占有率逐年降低。2010年我省焦炭产量仅占全国比重的21.87%,而五年前这一比重在40%—50%,更早些则为70%—80%。

  市场占有率的下降就意味着话语权和主动权的丧失。更为糟糕的是,由于我省焦化企业常年使用小窑煤,在煤炭资源整合后,由于同大企业缺乏长期联系,我省焦企守着煤矿,却不能获得足够的主焦煤,原料成本优势瞬间丧失。

  ■未来

  A 整合

  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

  就在我省焦企陷入生存泥潭时,曾经与焦企同病相怜的煤炭行业完成了史无前例的资源整合。从整合的效果来看,煤炭行业多、小、散、乱的格局一扫而去,产业集中度空前提高。

  与煤炭行业存在诸多类似弊病的焦炭行业,在2011年初也吹响了整合的号角。一位参与其中的政府高层人士表示:“我省将以煤炭资源整合的决心,来推进焦炭行业整合。”根据我省不久前出台的《意见》,我省焦化行业整合将遵循开放原则,淡化行政色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控制我省焦炭总产量,“十二五”期间将不再批准单纯扩大产能的焦化项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我省还将大量淘汰中小焦炭企业。一边优化焦炭企业产能大小比例,一边保持我省焦炭产量全国第一的地位。

  相对煤炭行业,我省对焦化行业整合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是为了鼓励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钢铁企业、化工企业等上下游相关企业与焦化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提升焦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B 兼并

  加减法背后是增加效能

  对于整合,更为敏感的话题是压减中小规模的企业数量。根据山西省焦炭协会统计的数字显示,“目前,山西全省共有227户焦化企业,分布在60余个县区内,产业布局分散。”

  《意见》披露,“到2011年年底,我省独立焦化企业保留150户左右,到2015年保留至60户左右。”这意味着,如果此方案通过,在接下来的9个月内,我省将有77家独立焦化企业面临淘汰或产能置换,占到企业总数的34%。

  在压减企业数量的同时,我省将大力提高企业的户均产能。数据显示,我省焦企目前的户均产能不到70万吨,到今年年底这样的户均产能将达到90万吨,2015年这一数字则将达到200万吨。

  做加法的不仅仅是户均产能,我省提出,“未来将形成两户1000万吨级的特大型企业,5户500万吨级的大型企业。”

  据透露,未来我省将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而事实上,这样的焦炉占我省焦炭总产能的75.28%。提高焦炉炭化室的高度可有效减少炼焦对环境的污染,增加企业效能。《意见》显示,“到今年年底全省将形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焦炭产能占全省焦炭总产能的20%以上。”

  C 政策

  对本省焦企进行倾斜

  对于焦化企业整合提出的目标,我省拟定了一揽子扶持政策。《意见》提出,“今年,我省将焦化企业2009年以来执行的税费减免政策延长至2011年6月。按此规定,产能在100万吨级以上的准入企业排污费将降至5元/吨,这比一般企业的9元/吨,减少了44%。200万吨级以上的准入企业排污费降至3元/吨。”此外,各级市县政府还将对企业进行一些其他形式的补助。

  由于煤炭是焦化行业的上游产品,对焦化企业的存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意见》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扶持政策是,我省要“切实加强在煤源上对焦化企业的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要确保兼并重组主体焦化企业的煤炭供应量不低于80%,品质、价格等方面享受与重点钢铁企业长协用户同等待遇,否则相应减少铁路、公路外运计划。不支持国有煤炭企业在省外收购焦化企业。”

  上述政策被认为是我省推进焦化行业整合、扶持焦化行业复兴的撒手锏。由于我省是全国主要的焦煤产地,如果能在焦煤供应量和供应价格上对本省焦企进行倾斜,那无疑是从源头上为我省焦化行业的复兴铺平了道路。

  此外,我省还将提高焦化企业淘汰落后的补偿标准;建立省级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加大淘汰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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