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介绍,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财政部继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核定我省发行规模为5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5年,3年、5年期债券分别占70%、30%。“这批债券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必须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
根据分配方案,51亿元债券资金,省本级留用10亿元,转贷各市41亿元。转贷各市的资金,由各市安排具体项目,也可转贷县级使用。
省本级使用债券资金10亿元,其中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3亿元,重点用于高校危房改造。还有用于解决省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铁路建设贷款贴息的1.59亿元。其余的5.41亿元将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省级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