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晋城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晋城分站 >> 本地资讯 >> 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来源:浙江网络电视台 编辑:豫言 2012年01月19日 08:40:32 打印

导读: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图为浙江亿万女富豪吴英(图片来源:中新网)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做出上述二审裁定。

上一篇:宝钢集团2011年利润同比降20.8%

下一篇:国家统计局与中钢协数据“打架”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