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向各市下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关闭计划,按要求,今年全省需关闭1031处矿井。
2009年,山西省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省政府决定对部分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实施关闭。省政府办公厅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六条标准"(一是有关地方政府发布公告,公布关闭矿井名单;二是有关颁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关闭矿井的相关证照;三是停止供水、供电、供火工品;四是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填平场地;五是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六是遣散煤矿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要积极配合,补偿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及时将关闭名单报送当地人民政府,由其组织实施关闭。
根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最新统计数据,山西省煤矿整合重组协议签订率已达98.5%,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96%,采矿许可证换证率达90%。目前,要求关闭的矿井正在实施关闭,整合重组煤矿符合条件的陆续复工复产。通过重组整合,山西省目前国有企业办矿占20%,民营企业办矿占30%,股份制企业办矿占50%。